山東智能危險化學品管控平臺

來源: 發(fā)布時間:2025-05-14

    二)未根據(jù)其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在作業(yè)場所設置相關安全設施、設備,或者未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yǎng)的;(三)未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對其安全生產條件定期進行安全評價的;(四)未將危險化學品儲存在**倉庫內,或者未將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shù)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在**倉庫內單獨存放的;(五)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或者儲存數(shù)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六)危險化學品**倉庫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要求的;(七)未對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安全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測、檢驗的。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港口經營人有前款規(guī)定情形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前款規(guī)定予以處罰。第八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一)生產、儲存、使用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如實記錄生產、儲存、使用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數(shù)量、流向的;(二)生產、儲存、使用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發(fā)現(xiàn)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丟失或者被盜。南京駿飛科技的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軟件,獨具優(yōu)勢!山東智能危險化學品管控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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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超出許可的品種、數(shù)量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三)銷售、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交易情況、不按規(guī)定保存交易記錄或者不如實、不及時向公安機關備案銷售情況的;(四)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后未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五)除個人合法購買**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藥品制劑以及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外,使用現(xiàn)金或者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交易的;(六)經營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不如實或者不按時報告易制毒化學品年度經銷和庫存情況的。第三十七條經營、購買、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拒不接受公安機關監(jiān)督檢查的,公安機關應當責令其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情節(jié)嚴重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八條公安機關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人員在管理工作中有應當許可而不許可、不應當許可而濫許可,不依法受理備案,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行為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貴州智能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信息化平臺好奇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tǒng)特色?南京駿飛科技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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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管道所屬單位應當指派專門人員到現(xiàn)場進行管道安全保護指導。第十四條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進行生產前,應當依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guī)定,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生產列入國家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工業(yè)產品目錄的危險化學品的企業(yè),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取得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負責頒發(f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的部門,應當將其頒發(fā)許可證的情況及時向同級工業(yè)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環(huán)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通報。第十五條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應當提供與其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相符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在危險化學品包裝(包括外包裝件)上粘貼或者拴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相符的化學品安全標簽?;瘜W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所載明的內容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yè)發(fā)現(xiàn)其生產的危險化學品有新的危險特性的,應當立即公告,并及時修訂其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第十六條生產實施重點環(huán)境管理的危險化學品的企業(yè),應當按照***環(huán)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將該危險化學品向環(huán)境中釋放等相關信息向環(huán)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二)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合同(復印件);(三)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第十九條負責審批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申請之日起10日內,收到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申請之日起3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規(guī)定的,發(fā)給運輸許可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負責審批的公安機關對運輸許可申請能夠當場予以辦理的,應當當場辦理;對材料不齊備需要補充的,應當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補充的內容;對提供材料不符合規(guī)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運輸?shù)谌愐字贫净瘜W品的,應當在運輸前向運出地的縣級人民**公安機關備案。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備案材料的當日發(fā)給備案證明。第二十條負責審批的公安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核查其真實性和有效性,其中查驗購銷合同時,可以要求申請人出示購買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核對是否相符;對營業(yè)執(zhí)照和登記證書(或者成立批準文件),應當核查其生產范圍、經營范圍、使用范圍、證照有效期等內容。公安機關審查**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申請材料時,根據(jù)需要,可以進行實地核查。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實地核查:(一)申請人**次申請的;。想了解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南京駿飛科技有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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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供的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三)對提供的申請材料有疑問的。第二十一條對許可運輸**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發(fā)給一次有效的運輸許可證,有效期1個月。對許可運輸?shù)诙愐字贫净瘜W品的,發(fā)給3個月多次使用有效的運輸許可證;對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備案的,發(fā)給3個月多次使用有效的備案證明;對于領取運輸許可證或者運輸備案證明后6個月內按照規(guī)定運輸并保證運輸安全的,可以發(fā)給有效期12個月的運輸許可證或者運輸備案證明。第二十二條承運人接受貨主委托運輸,對應當憑證運輸?shù)?,應當查驗貨主提供的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并查驗所運貨物與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載明的易制毒化學品的品種、數(shù)量等情況是否相符;不相符的,不得承運。承運人查驗貨主提供的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時,對不能確定其真實性的,可以請當?shù)厝嗣?*公安機關協(xié)助核查。公安機關應當當場予以核查,對于不能當場核實的,應當于3日內將核查結果告知承運人。第二十三條運輸易制毒化學品時,運輸車輛應當在明顯部位張貼易制毒化學品標識;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應當由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應當憑證運輸?shù)模\輸人員應當自啟運起全程攜帶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南京駿飛科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信息化平臺,塑造安全新典范!河南危險化學品管理信息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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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倉庫未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設置相應的技術防范設施的,由公安機關依照前款規(guī)定予以處罰。生產、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未設置治安保衛(wèi)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wèi)人員的,依照《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內部治安保衛(wèi)條例》的規(guī)定處罰。第七十九條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生產企業(yè)銷售未經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的,由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部門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將未經檢驗合格的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及其配載的容器投入使用的,由海事管理機構依照前款規(guī)定予以處罰。第八十條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yè)整頓直至由原發(fā)證機關吊銷其相關許可證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或者吊銷其營業(yè)執(zhí)照;有關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對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重復使用前不進行檢查的;。山東智能危險化學品管控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