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受益人為夫妻一方的保險利益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保險利益主要表現為保險金。保險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關系,應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積金或住房補貼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案件中,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屬于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處理時,首先應區(qū)分取得于婚前或婚后,離婚時分割的只應是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總額。當事人離婚不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事由,故經過折抵后,可根據雙方擁有的公積金、住房補貼的差額由一方向對方給予補償。離婚案件的上訴程序是當事人不服判決的重要途徑。靜安關于婚姻家事矛盾電話
離婚訴訟的當事人申請保全夫妻共同財產,是否應提供擔保?應否提供擔保以及數額由法院視具體案情處理。“私房錢”屬夫妻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姻當事人間未訂立關于“私房錢”的約定或約定不明、或約定無效的,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即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楹笠恢迸c家庭其他成員共同生活,離婚時如何確定夫妻共同財產?應將夫妻共同財產先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橐鲫P系存續(xù)期間,一方取得的鋪位承租權、轉租權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共同財產,由法院酌情處理。寶山上門調解婚姻家事服務中心離婚案件的調解是解決爭議的重要途徑。
婚姻關系解除的法律實踐:在婚姻關系解除方面,法律實踐主要體現在離婚案件的審理上。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會綜合考慮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是否存在重大過錯等因素,來判斷是否準予離婚。同時,對于離婚后的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問題,法院也會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和法律規(guī)定進行裁決。此外,隨著司法實踐的發(fā)展,調解在離婚案件中的作用日益凸顯。通過調解,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法院的引導下達成和解協(xié)議,減少訴訟對抗,實現和平分手。
未婚同居,購買的房產分手后該如何分割未婚同居,雖然不違法,但是相較于登記婚姻,這種關系不被法律所保護的,我們之前就接到個案子,我們的當事人,與她的男友在2005年相識,之后就確定了戀愛關系了,10年他們倆就同居了,還生了一寶寶,他們是沒有登記結婚的,12年的時候他們共同開設了一家服裝店,服裝店的收入都是由我們這個當事人保管的,他們在同居期間還在上海買了套房子,這套房子登記在我們當事人名字下面的,20年的時候兩人因為生活瑣事就分手了,沒多久男方就把我們當事人給告了,要求分割房產。***法院判決,房產是存在兩人共同購買的意愿但是不是共有關系,房產證上面的名字是我們當事人女方的名字,所以房子呢歸我們當事人所有,而女方也要向男方支付一半的房屋折價款。因此呢,即便是不結婚只同居生活,也需要將財產的歸屬明確,以免分手之后產生不必要的經濟糾紛。離婚案件需要律師提供法律咨詢和代理。
離婚要確定子女撫養(yǎng),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是貫穿于婚姻法的基本原則,也是處理離婚后子女撫養(yǎng)歸屬問題的出發(fā)點,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yǎng)能力和撫養(yǎng)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對離婚后的子女撫養(yǎng)問題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情況:1。應考慮父母雙方的個人素質、對子女的責任感、家庭環(huán)境、父母與子女的感情等因素。2。應考慮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難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3。在雙方的各種條件都基本相同的情況下,原則上由經濟能力較強的一方撫養(yǎng)。4。10歲以上的子女,無論隨父還是隨母,都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離婚案件的證據材料包括婚姻狀況證明、財產清單等。靜安離婚婚姻家事事務所
婚姻家事不是必須委托中介機構評估。靜安關于婚姻家事矛盾電話
婚姻家事類案件也是民事領域比較主要的案件類型之一,涉及爭議類型多樣復雜,感情、證據收集、事實認定以及對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等因素均會對裁判結果產生影響。債務人(被執(zhí)行人)已通過離婚協(xié)議或法院的離婚判決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了分割,人民法院可否直接追加被執(zhí)行人的原配偶為被執(zhí)行人執(zhí)行其財產?根據相關法律精神,當事人的離婚協(xié)議或者法院的離婚判決對財產分割的處理只對夫妻雙方有約束力,但不能對抗其他債權人。如該債權形成于結婚前或離婚后,則不能追加被執(zhí)行人的原配偶為被執(zhí)行人并執(zhí)行其財產。靜安關于婚姻家事矛盾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