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嗎彩禮是指婚姻關系男方及其親屬依據(jù)習俗向女方及其親屬給付的錢物。雖然《民法典》規(guī)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但是基于各地習俗給付的彩禮,司法實踐中并未否定。那么有很多小伙伴問了,結了婚,收到的彩禮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chǎn)呢?彩禮是男方對女方或女方父母的贈與財產(chǎn),從習俗上講,彩禮是贈與一方的。因此,即使在男女雙方登記結婚后才給予女方父母的彩禮,彩禮也并非夫妻共同財產(chǎn)。但是我們在實際案件的處理當中,若離婚時男方要求退還彩禮,法院一般會根據(jù)雙方婚姻的長短,夫妻間是否存在過錯,有無撫育婚生子女來判定是否退還。處理離婚問題,法院是否應該準許呢?寶山離婚婚姻家事資訊**
鄭某與薛某在2018年10月登記結婚,在妻子鄭某的眼中,丈夫薛某在婚前對其體恤照顧、對其父母也照顧孝順,在鄰居朋友眼中,鄭某可以說是找到了可以體貼照顧其一輩子的好丈夫。誰知,在結婚后不久,丈夫薛某就性情大變像是換了一個人,不但好吃懶作整天呆在家里不去上班,還對新婚妻子鄭某呼來喚去,當作仆役一樣使喚。一旦妻子鄭某上前勸說薛某自食其力去找份安穩(wěn)的工作養(yǎng)家糊口,薛某便大發(fā)雷霆對妻子鄭某大打出手,導致好幾次鄭某被打傷進入醫(yī)院進行傷情鑒定。但每次回來,薛某便又戴上變臉面具,假言相勸妻子鄭某其再也不會動手施暴,并簽下《拒用**承諾書》。但好景不長,2021年7月,夫妻兩又為了生活瑣事再起爭端,薛某又對鄭某施以拳腳相向,妻子鄭某拿出承諾書要求薛某遵守不對其使用**的承諾,薛某反譏道:“我立的規(guī)矩當然我來破?!彪S即繼續(xù)對鄭某拳腳輸出。直到次日,傷痕累累的鄭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派出所報警,并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上海股權分割婚姻家事咨詢**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被告要求離婚的,是視為反訴合并審理,還是告知另案主張?
未婚同居,購買的房產(chǎn)分手后該如何分割未婚同居,雖然不違法,但是相較于登記婚姻,這種關系不被法律所保護的,我們之前就接到個案子,我們的當事人,與她的男友在2005年相識,之后就確定了戀愛關系了,10年他們倆就同居了,還生了一寶寶,他們是沒有登記結婚的,12年的時候他們共同開設了一家服裝店,服裝店的收入都是由我們這個當事人保管的,他們在同居期間還在上海買了套房子,這套房子登記在我們當事人名字下面的,20年的時候兩人因為生活瑣事就分手了,沒多久男方就把我們當事人給告了,要求分割房產(chǎn)。***法院判決,房產(chǎn)是存在兩人共同購買的意愿但是不是共有關系,房產(chǎn)證上面的名字是我們當事人女方的名字,所以房子呢歸我們當事人所有,而女方也要向男方支付一半的房屋折價款。因此呢,即便是不結婚只同居生活,也需要將財產(chǎn)的歸屬明確,以免分手之后產(chǎn)生不必要的經(jīng)濟糾紛。
婚姻家事事務主要分類:婚前財產(chǎn)見證審查當事人意思表示,調(diào)查清楚財產(chǎn)權屬,以及當事人行為能力。有些律師甚至會細化到醫(yī)院的神經(jīng)外科證明。結婚事項總結為三點:特定的人,爭議的事,聚焦的財。離婚的代理不只是離婚,包括婚外的感情、家暴,過錯賠償,還有一些前瞻性的案件,比如與同性戀結婚,如何獲賠的問題。再比如非婚生子女,在父母過世后如何做鑒定的問題。婚姻理念的疏導有些當事人結婚之初就是沖著房子車子票子去的。有錢的想著怎樣規(guī)避因婚姻分給對方的份額,沒錢的想著怎樣通過婚姻多分對方財產(chǎn)。這是律師要做的新功課,給當事人正確的引導。財產(chǎn)問題、子女撫養(yǎng)問題與婚姻無效問題分開處理。
李某某與秦某某于2017年締結婚姻關系,雙方婚后生活平和圓滿,并共同開辦了一家網(wǎng)店企業(yè)銷售生活用品。秦某某為了擴大網(wǎng)店規(guī)模,私自隱瞞李某某向外大額舉債達55萬元。李某某在內(nèi)辛苦持家,一日債主上其家**要求其返還秦某某在外欠下的高額外債。李某某對此一臉茫然,聲稱其對秦某某在外**事宜一無所知,在打發(fā)完逼債的債主后,李某某一臉憤然地逼問秦某某是否隱瞞其向外舉債金額高達55萬元。秦某某見情況無法隱瞞,便坦誠其向外舉債的目的在于擴大雙方共同維持經(jīng)營的生意,增加夫妻共同家庭財富,完全是為了夫妻雙方的美好共同生活著想。李某某在聽完秦某某的辯解后,經(jīng)過一番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情況并未如秦某某所聲稱的那樣,秦某某在外高額舉債完全是為了滿足其**的惡好,其對外所舉債務從未用于家庭生活經(jīng)營。李某某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分割家庭共同財產(chǎn),由秦某某承擔其對外債務。律師意見:夫妻共同債務指的是夫妻雙方對外舉債的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債務。夫妻一方向另一方隱瞞對外舉債的事實和目的,并且將其對外所舉債務完全用于同夫妻共同生活完全無關的生活領域,對于此部分債務,法律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該債務的承擔由單獨舉債的夫或妻一方獨自承擔。人民法院應以男方的起訴不符合受理條件而駁回男方的起訴。寶山離婚訴訟婚姻家事律師服務
婚姻家事不應將其他家庭成員追加為離婚訴訟的共同訴訟人。寶山離婚婚姻家事資訊**
孩子滿8周歲,具備一定的真實意思表達能力,可以變更撫養(yǎng)權。我們做個一個案子,就與你這情況類似,我們的當事人呢是外地的,在2009年與他老公在上海登記結婚,10年的時候生了兒子小楊,在13年的時候,他們因為感情破裂,起訴離婚的,***兒子跟著我們當事人,前夫每月支付她360元的撫養(yǎng)費,離婚之后,我們當事人就帶著她兒子離開了上海,回到了外地娘家生活,隨著其兒子漸漸長大,生活水平不高,兒子也一心想著去上海父親那居住上學,為此在2021年的時候辦理了轉學手續(xù),為了讓兒子健康成長并且順利完成學業(yè),我們當事人起訴了前夫要求變更撫養(yǎng)權。但是被告,也就是前夫已經(jīng)重新組成了家庭,并且與現(xiàn)在的妻子育有一女,不同意原告的請求。法院認為,小楊已經(jīng)滿8周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已具備一定的真實意思表示能力,其向法院表示愿隨被告共同生活的陳述是他真實意愿表達,法院以此作為判決變更撫養(yǎng)關系的考慮因素之一,其次小楊在外地就讀學校已經(jīng)辦理了轉學手續(xù),也表達了在上海繼續(xù)讀書的愿望,小楊是被告的親生兒子,不能因為其已經(jīng)重組家庭為由來拒絕履行父親的責任和義務,***法院判決變更撫養(yǎng)權,并且由我們當事人每月支付800元的撫養(yǎng)費。 寶山離婚婚姻家事資訊**